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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显刚在大城子镇瓦南村搭建村民议事厅,成功调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

    董仙刚:建“大城小事”村民会堂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Swanson

    “在农村,很多矛盾和纠纷往往是由小事引发的,如果不及时调解,就会引发重大的矛盾和纠纷。”所以,老百姓的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不能小看。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大城子镇万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董仙刚说。

    2015年以来,董仙刚为村民办实事好事:调解了30多起各类冲突和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解决了3起可能出现的“民转刑事”案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群,大事不出村”, 既要优化营商环境分忧,又要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化解基层一大批矛盾。

    2023 年清明节前夕,宋村民前往老墓前祭拜,由于墓地杂草丛生,火势面积达到 23 亩,导致邻村吴果园 670 多棵苹果树被烧毁,造成财产损失 26 多万元, 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6万元。当地法院受理案件后,他及时联系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董仙刚协助调解,董仙刚当场取证,走访调查,并与吴某与吴某村的工作人员多次交涉。

    万安村是“赛外番茄”优质产品的产地,每年全国各地的番茄商人聚集在此采购,村内有两个大型番茄交易市场,商人来往频繁,每日交易量较大。2023 年 6 月,商人杜和棚户区长陈关于西红柿质量的争执导致了肢体冲突。有人报警后,公安警察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办理,董娴刚好赶到派出所了解事件情况,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分析事件,耐心的劝说和说服,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董仙刚上任以来,依托人大代表之家、政协委员工作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等力量,设立了“大城小物”村民会堂,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议事平台, 协商调停,共同解决基层矛盾,解决一线问题。

    董仙刚还将全村划分为9个网格,担任首席网格长,整合调配原村级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选聘9名网格长、23名专职网格成员、3名兼职网格成员,服务全村1122户4012人。网格化工作严格执行岗位宣传、巡视走访、定期工作会议、情况汇报、协调联动、考核评价六大工作制度,做到人在网中走,事在网格中做事,促进了全村和谐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用好法治宣传阵地,倡导学法大风,董仙刚筹集资金搭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大舞台,积极宣传宪法和民法典。他聘请法治乌兰牧民团队开展了多场“法治进村”法制科普演出,实现了乡村法制科普教育与乡村文化建设相结合,法治与艺术教育相结合。

    董仙刚还在万安村设立了法制办所,定每周三为“法务日”,成立了以村民小组领导为骨干的工作组织,由“两代表一委员”、返乡的“五长”、村里能人组成, 以志愿者为领导者,以其他社会力量为领导者,从而进一步做好调解矛盾的工作。

    张健林:弘扬文明 共建和谐乡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赵志峰

    “张主任,非常感谢您,感谢您在村里的调解,让我们一家人能像以前一样和解。”冯奶奶拉着甘肃省山丹县浔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健林的手,兴奋地说道。

    李爷爷和冯奶奶是浔庄村的村民,结婚50多年,养育了两儿一女。2020年底,该村进行土地征拆时,补偿了一户人家3套房,20万元。然而,由于无法就拆迁补偿金的分配达成一致,家庭矛盾突然升级。李爷爷找到张健林,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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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健林立即组织调解员,联系村里的法律顾问走访有关当事人。因为长期积累的矛盾,孩子们一直拒绝互相交谈。张健林还组织村里“三官一师一员”分批“拆解”当事人,两人一组负责劝说一方。一次、两次、三次......经过多次电话和挨家挨户走访,双方终于看到了调解员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决心,双方最终同意召开家庭会议协商此事。针对当事人的分歧,张健林和调解员一方面出示调查证据,对拿到的赔偿金进行比对,使双方更准确地看清事实,另一方面向他们解释法律中关于赡养费的规定,同时以当地的风土人情和群众的真实案例进行说服。经过耐心的劝说,李爷爷和冯奶奶的孩子们终于达成了协议,完成了财产的分配,并签署了抚养两位老人的协议。

    每当张健林接到村民的请求时,他总是对村里的调解员说:“大大小小的矛盾和纠纷,但一个都不能留下来解决。近年来,他带领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化解了130多起矛盾纠纷,有效做到了“小事不出村”,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有空的时候,你会翻过来,而且你会积累得更频繁,这样你用的时候就不会着急了。”作为一个“懂法之人”,张健林的办公桌上一直摆着《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有问题的地方是最需要法律的地方。”他组织开展了30余期安全生产、土地管理、山林纠纷、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服务人员1865人,全面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引导群众参与法治村、平安家园建设。

    张健林还带头修订完善村规制度,持续推进风俗换代,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引导群众抵制高价彩礼,反对婚丧嫁娶,倡导宽大关怀、清葬, 勤俭节约,使群众自管自强,推动形成文明家庭新潮流。

    从播下法制的种子,到黄土地上处处绽放的法治之花,张健林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制素养,教育引导群众敬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为乡村工业发展保驾护航。

    雷荣真:歌唱法治好声音

    全媒体记者 张浩、马燕 法治报

    “在我们村,一旦出现冲突或家庭纠纷,村民们就会想到雷荣珍,让她帮忙解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大发姚乡福耀村村民李彩能说。

    雷荣珍是福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一位“懂法之人”。2022年以来,平乐县持续加强农村“懂法之士”培训工程,培养“懂法之士”1789人,有效带动了乡村法治建设,推动乡村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环境, 遇难找法,解难用法,靠法解决矛盾,雷荣珍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也是一名基层'懂法人',我的职责就是把群众的大大小事当成自己的事,用好法律服务服务群众,做一个好的'线人',收集社会情况和舆论, 是法律法规的'宣传者',是矛盾和争论的'调解人'。雷荣珍说。

    雷荣珍坚持带头学法,做模范遵纪守法。她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参加各类培训,研究分析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群众到村委会办事,雷荣珍趁机普法;在忙碌的农耕时间里,雷荣真将法则送到田间......在日常工作中,雷荣珍结合乡村法制科普的特点,将法律法规融入“喋喋不休”,用“白话”和“真实案例”向民众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雷荣珍还积极利用群众喜欢看到的形式,开展法制科普宣传,利用微信群为姚姐妹建立“心连心室”,每周推送两个民法典学习小贴士,为女性解答疑问;以瑶节“攀王节”等为契机,组织法制科贯宣传队,以三句半、彩调、法治歌曲的形式唱法识,让群众通过娱乐学习,潜移默化地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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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耀村的瑶族、汉族占人口的很大一部分,如果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就可能成为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隐患。雷荣珍坚持走进村里、走进田间,在服务中倾听群众的声音,收集群众的意见和“急、难、憧”的问题。群众的法律需求在哪里,哪里就有“懂法的人”的服务。她建立党员矛盾纠纷网格化调解机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和“懂法人士”对一个分区的全村进行大规模调查和调查,进而建立分类调查台账,明确矛盾原因,随叫随到,依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

    此外,雷荣珍还积极组织姚党员“展身示意”和“光明承诺”做先锋,开展“扶残”、“助学”、“扶贫”活动,积极开展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营造全村干部群众的和谐关系。

    自 2022 年以来,雷荣珍调解了 40 多起冲突和争议,调解成功率达 99%。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村顺应民意,解百姓之忧,及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

    莫安燕:“六点土地”解决农村土地纠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翟小功

    “承包土地”和“祖传土地”......随着社会变革,农村土地纠纷的数量有所增加。作为一名懂技术、遵纪守法的海归,海南省定安县龙门镇大山村的“懂法之人”莫安燕努力思考:如何解开大家的心结?

    在大山村的活动广场上,一面诗画结合的“六尺巷”民间故事文化墙十分引人注目。“六分地”是村里的好故事。每当游客在村子里闲逛,询问“流劲堤”的由来时,莫安燕总能生动地讲述“流旗巷”和“流芬堤”的故事,倡导大家都应该追求宽容和礼貌。

    “'六尺巷'建于清朝康熙年间。传说张家、吴家相邻,中间有一条小巷,吴家盖新房时,想住这条胡同。张家有人是朝廷的官员,所以他写信给张大人,希望他能养家糊口。张师傅回答说:“千里家的信只给墙,为什么不让他三尺。张家拿到书后,立马放弃了三尺。吴家感激张家的宽宏大量,也主动撤退。因此,“六英尺巷”这个名字一直流传到今天。莫安燕站在墙边,生动地讲述了《六尺巷》的故事。

    “我们村里也发生过类似的邻里纠纷。”莫安燕转向附近的“流份地”继续说道,“一个莫姓村民和一个姓倪村民一直在争夺这块约 400 平方米(约合六分)的土地,但谁都没能拿出相关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原本位置优越且有用途的土地变成了一片荒地。2021 年 9 月,该村开始对居住环境进行整治,一些村干部提议将这块长期争议的废弃土地交给村集体开发,作为村里的公共土地使用。两家人争吵了这么多年,也咽不下这口气,不同意。我们村干部充分利用了'六尺巷'这个典故,不知疲倦地劝说他们......在村干部和村民的共同调解下,两家人终于想通了,原本混乱的生活环境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无论是'六尺〝还是'六分',它的宽度都不体现在数字的大小上,而是体现在'宽”的精神境界和人们的和谐礼貌上。莫安燕说。

    在田野和村庄里,哪里有冤枉的声音,哪里就会出现莫安颜。“如果村民之间有一点差距,可以先找一个'懂法的人'进行调解,但如果调解不成,就有村级和乡级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莫安燕总是劝说村民寻求合法的解决纠纷的途径,村民们愿意坐在一张桌子旁,在基层协商解决冲突和纠纷,让冲突和纠纷不能离开村子。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乡村“助信”、离岛走私免税商品等新型违法犯罪时有发生。村民们的法治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变化,莫安岩眼中看到了,心里急不安。

    为了增强村民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特点和后果的认识,帮助他们识别各种骗局伪装,莫安岩充分发挥熟悉形势、熟事的优势,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对“以案释法”的案件进行咨询和挽救, 生动活泼地学习和应用,并利用喝“奶爸茶”、在大榕树下乘凉之间的时间,向身边的人传达,提醒他们不要相信别人,不要把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借给别人,要保护自己的隐私,让骗子没有机会。他用海南话念出的十四字谚语朗朗上口:“不听、不信、不转、不给、不被忽悠。”

    马兴国:普及法律知识解决群众问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杰 徐鹏年

    过半百的马兴国,是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闸县马塘镇黄河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从事社区工作已有20多年。

    黄河路社区成立于2003年5月,现有人口3667人,户数1703户,社区位于尖闸县主城区,现有住宅小区23个,大部分属于老旧小区,居民复杂,邻里矛盾多,是地方社会治理困难的小区。

    马兴国担任社区书记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与网格化服务相结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法治保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 并依托党群联系,通过完善制度、依法执政,认真抓好社区干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化、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以及居民的法治教育。

    此外,马兴国还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搭建法治宣传栏,全方位、多层次地普及法治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进单位、进门户、进学校、 着力将提高社区示范水平的各项措施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宣传与安全文明社区建设相结合,全面提高居民遵纪守法、用法意识。

    在日常工作中,马兴国不仅努力线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还通过关注“中国法科”等公众号进行线上学习。在自己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他带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他还两次参加了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举办的“法律理解人”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他作为“法律理解人”的“领头羊”素质。

    在日常工作中,马兴国非常重视推进法治工作。他定期在各个居民小区开展法治宣传服务,通过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专栏等载体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并在网格微信群里发送一些与居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多亏了马兴国的努力,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私下解决矛盾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少。

    此外,马兴国还组建了由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资深社区党员组成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冲突纠纷调解。

    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舆情分析会、与网格成员进行日常检查、走访调研社区居民等方式,马兴国认真分类分包辖区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账逐一分析解决。针对冬季供暖、财产冲突等重点问题,马兴国及时介入并开展调解,并在调解过程中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并有效发挥“懂法者”的作用。

    在马兴国的带领下,黄河路小区的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群众在发生纠纷时难以找到小区和“懂法的人”,居民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李永仓:村民心中法治宣传的“专家”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浩 孙丽浩

    李永仓是陕西省习安市周植县清华镇清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也是一位“懂法之人”。

    他常年站在调解冲突纠纷的第一线,为全村调解了80多起冲突和纠纷,是村民心中推动法治的“专家”。

    李永仓首先要求自己懂法律,他认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注重对典型案例的研究,以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当他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时,他仔细寻找法律,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直到彻底理解为止。他在村委会设立法治阅览室,购买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书籍,如《农民实用法律规定》、《保障农民法治权利手册》等,向村“两个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领导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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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仓用“抓点、拉线、扩域”的方法,与群众一起学法、学法用。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的张某村民李永仓了解到张某家的法律需求后,他面对面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张某某一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是要“抓重点”,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点对点、面对面,主动“送法上门”普及法制。

    春耕农忙,李永仓为村民普及农药化肥的使用和农资防伪知识。平日里,他利用“板凳会议”和“酷会议”,选择法律问题与大家交流讨论。他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普及反欺诈知识,帮助老年人保管“钱袋”。这就是“拉线”,根据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普及。

    李永仓结合法治文化下乡,邀请县司法局法治文艺宣传队在辖区内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将法治知识融入大众娱乐活动,潜移默化地提高了人民的法治观念。这是为了“扩大范围”,联合全镇综治办、禁毒办、司法办等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采取群众易懂、好看的形式,深入村户开展田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李永仓得知后,将相关法律规定和“让他三尺”的典故进行宣传和解释,崔勇随后主动放弃了部分宅基地,以方便村民出行。

    他连夜赶赴现场,反复面对面向双方讲解法律和理由,并“背靠背”做好双方和家人的思想工作,有效解决了争议。

    张村民在自家后院建房时,没有与外出打工的邻居李某沟通协商,就把自家后墙延长了一米,建在李某的私人承包土地上,两家人关系紧张。李永仓对矛盾的基本情况和双方的心理动态有了全面的了解后,先后八次上门探访,讲解政策、讲法、讲家乡情,最终使双方就解决矛盾达成共识,安心工作生活。

    在日常调解民间借款、宅基地、侵权责任等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李永仓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他经常结合实际案例,向村党员干部讲解法律问题和处理矛盾纠纷的方法,进一步强化了村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

    边巴索朗:走出“法治之路”,为人民服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杰 刘玉静

    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康马县康马镇格隆村,群众遇到矛盾和纠纷,第一时间想到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卞巴索朗。

    自从担任“懂法之人”以来,卞八郎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模范和引领作用,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投身于村民的幸福生活。从学法到宣传法律,从调解纠纷到帮助困难群众,他走访全村每家每户,带领村委会成员用脚揣测群众的感情,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群众的忧虑、忧虑、忧虑。

    在日常工作中,卞八松朗利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矛盾和纠纷进行深入的调解,特别是村民之间常见的涉及土地和邻里关系的纠纷。

    卞八松郎深感,在解决矛盾纠纷时,只有向群众讲清楚有关的法律依据,才能让群众信服。正是因为边坝索郎坚持原则、公正做事,能在能妥善解决矛盾和纠纷的同时,耐心地为群众讲解规律和理由,所以村里的农牧民一说起他,才会竖起大拇指。

    “要为群众做事,必须有证据和规则可循。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这是 Bian Basolang 经常说的话。为了更好地向群众普及法律,他坚持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法规,并经常关注电视上的法治专栏和报纸上的典型案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使卞八索朗认识到,群众不学法、不懂法、法治意识薄弱是产生矛盾和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他高度重视普法工作, 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邀请县级人民法院、村民警举办法制讲座,讲解典型案例;利用微信群等便捷服务载体,组织法治宣传、法治咨询等活动;线下向农牧民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近千份,将法律法规、惠农政策、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等数百条信息推向线上群众。在边坝索朗的努力下,村民的法治观念日益强化,村里形成了依法办事、遇到问题找法、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的良好法制氛围。

    为了时时向村民宣传法治,让新的法律政策“落实到老百姓家里去”,营造敬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边八松郎还主动走进村里,走进户中,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向村民宣传《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要,进行细致入微的讲解和分析,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守法。

    “作为一个'懂法之人',在我未来的工作中,我会发挥更好的作用,以认真的态度和扎实的行动积极帮助村里的和谐稳定,走'法治之路'为人民服务。”“卞巴索朗说。

    何书红:“昆仑山下的古花”解老了人们的后顾之忧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潘聪武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第14师第47团位于昆仑山脉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

    在这里,作为人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法治素养”团队扎根基层,走在第一线,在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服务指导、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47团7连的“懂法者”何书红,就是这支队伍的典型代表。她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始终视群众之事如己,把群众之事办到群众心中,直接参与调解劳动争议、邻里纠纷、婚姻纠纷、损害赔偿、土地森林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多达112起,被当地民众誉为“昆仑山下的古花”。

    2022 年 6 月初,何书红在一次探访中发现,一家纺织公司拖欠何和其他 23 名农民工 789,600 元的工资。何书红第一时间找到公司负责人刘某了解情况,核实情况后得知纺织有限公司的项目款还没到账,公司账户也被冻结,没有钱支付工资。得知情况后,何书红主动向共青团政法委、司法办汇报,并积极配合经济发展处、信访办等部门,对23名农民工的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随后,何书红和同事们采取“诉讼调解对接+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帮助23名农民工拿到了劳动报酬。何某等人送上锦旗,激动地握住何书宏的手说道:“谢谢你,谢谢司法厅,没有你的帮助是拿不到钱的,非常感谢。何书宏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商业素养,妥善化解了一场冲突,维护了辖区的和谐与安宁。

    “懂法之人”不仅是村民身边法治的“监督者”、矛盾纠纷的“调解人”,也是法律法规的“讲解者”。何书红组织职工群众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会同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在重要节点举办各类法治讲座。何书宏现在已经讲道30多次,覆盖近万人。

    作为一个“懂法之人”,何书红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勤奋敬业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只要群众有需要,她就会冲锋陷阵,为辖区内员工提供法律服务,争做新时代“风桥经验”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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